吉農機字〔2010〕197號
有關項目承擔單位:
為全面總結2007年以來吉林省農機化推廣補助專項資金項目所取得的成效和經驗,改進并完善下步項目實施內容和方法,提高項目實施質量和管理水平,經省農委會、省財政廳研究決定,擬對2007~2008年度吉林省農機化推廣補助專項資金項目進行全面總結驗收。現(xiàn)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驗收原則
項目驗收工作堅持嚴肅認真、科學求實、簡便易行的原則,對項目實施情況做出公正準確的評價。項目驗收采取會議形式集中進行驗收。
二、驗收時間、地點
根據《吉林省農業(yè)機械推廣補助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》規(guī)定,2007~2008年度吉林省農機化推廣補助專項資金項目驗收工作初定于2010年6月上旬進行,具體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三、驗收材料
申請項目驗收應提交以下材料:
1.項目驗收申請表(附表1);
2.項目任務書(復印件);
3.項目工作總結。包括項目任務完成情況、資金使用情況、機具配備及應用情況,主要技術工作內容及指標、技術路線、主要工作措施,項目經濟、社會和生態(tài)效益分析,項目在本地的輻射推廣情況、今后發(fā)展預測、存在問題及建議等;
4.項目執(zhí)行情況表(附表2);
5.技術示范與應用效果證明(由縣統(tǒng)計部門或農業(yè)主管部門出具);
6.項目考核驗收評價表(附表3)。
以上項目驗收材料均應A4紙打印,圖書式裝訂成冊,一式3份,另附項目工作總結10份,并上報電子版。
四、驗收程序
驗收委員會聽取各項目承擔單位有關項目執(zhí)行與完成情況匯報;專家對項目驗收材料進行審查并進行質疑;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考核、評審,填寫專家考核驗收評價表。驗收委員會審核專家意見,形成驗收結論。
五、驗收結果
項目驗收結果分為優(yōu)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個檔次。驗收結果合格以上的,由吉林省農委頒發(fā)驗收合格證書(附表4);對不合格的,不予通過驗收,提出整改要求,限期整改。項目驗收情況與下一年度項目安排掛鉤。
六、驗收要求
1、各項目承擔單位每個項目準備10分鐘.ppt格式文件進行多媒體匯報,專家質疑時間每個項目不超過10分鐘;
2、各項目縣報到時請將項目全套紙質驗收材料(一份)及電子版、10分鐘的幻燈片文檔(Microsoft Office Powerpoint 2003)交工作人員錄入電腦;
3、項目承擔單位及承擔項目時間見附表5;
七、聯(lián)系方式
聯(lián)系人:鄭鐵志、劉玉梅
電 話:0431-88906325
郵 箱:lym9715@163.com
附件:附表1-5
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